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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規注塑零件的質量標準
  瀏覽次數:5675  發布時間:2019年07月29日 09:16:50
[導讀] 本標準主要規定了注塑生產的各種塑膠製品的檢查與試驗方法,適用於一般注塑製品的檢查,本標準僅供常規檢測用,特殊要求以PARTSPEC為準。
一、   常見缺陷的解釋

焦痕(RURNS):由熱引起的材料分解。
混色(DISCOLORATION):偏離原色或顏色不一致。
入水紋(FLOWMARKS):塑膠件流動形成的象幹涸河道一樣的條紋。
霧點(HAZE):在清晰材料表麵形成的朦朧點或區域。
凹點(PITS):小凹坑或表麵缺料。
凸點(PROTRUSIONS):高於周圍材料表麵的點或麵。
花痕(SCRATCHES):小溝槽或切入材料表麵的點或麵。
縮水(SINKMARKS):表麵收縮或小陷痕跡。
斑點(SPECKS):在麵或內部的小微粒或雜質。

夾水紋(WELDLINES):在塑膠表麵冷料前端熔接在一起時形成的可見線(痕跡)。

測量麵:被觀察表麵 第一測量麵:用戶常看到的頂麵或側麵 第二測量麵:用戶偶然地看到或很少看到的側麵、拐角或邊位。第三測量麵:總裝件、組件、零件的底麵或裝配時相互貼在一起的零件表麵。

二、檢查條件
2.1、此標準以對功能無影響為前提而且靠目測比較,故並不優於限度樣板及個別特殊標準。

2.2、通常在30cm處目測3~5秒,如果發現缺陷,移到50cm觀測3~7秒,難以看得到及不太明顯缺點為OK。

2.3、檢測光源為生產工廠日光燈,視力0.7以上。

2.4、觀察角度:垂直於被觀察麵及上下45度角。

三、技術要求及檢驗方法3.1表麵(外觀)質量


四、注塑產品質量常規檢查標準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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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能質量

1、披峰——任何喇叭孔、按鍵孔、開關製孔及所有運動件相配合孔位均不能有披峰,內藏柱位、骨位披峰則不能影響裝配及功能;外露及有可能外露(如:電池門)影響安全的披峰,用手摸不能有刮手的感覺。

2、變形——支撐於平台的底殼變形量不大於0.3mm,與支撐於平台的底殼相配的麵殼其變形量也不能大於0.3mm,其餘塑件的變形以不影響裝配功能可接受。

3、尺寸——尺寸要求接PARTSPEC,無SPEC時參照樣板按下列公差要求控製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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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水口餘膠

a)、外露以及有可能外露(例如:電池門)會影響外觀及安全標準的水口位應平坦,且符合安全標準不能刮手。

b)、有裝配要求,但不能外露,不影響裝配的水口餘膠應控製在0.5mm以內且不影響功能。

c)、無裝配要求,不影響功能,不外露的水口,控製在1.5mm以內,水口位斷裂形狀可處於自由狀